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全国“两会”精神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4-04浏览次数:4346

院党宣〔2018〕3号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分别于3月5日和3月3日在京开幕,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通过各种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及时学习全国“两会”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的重大意义,把其作为学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将学习领会“两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学习内容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领会修宪的重要意义、宪法修订的具体内容;

2.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深刻领会其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大意义;

3.学习领会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准确把握今后五年工作的目标任务;

4.认真学习《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方案》,学习领会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及具体内容;

5.认真学习领会人民日报系列评论员文章,准确把握“两会”精神实质。

三、学习要求

要以二级中心组和支部主题党日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并将学习情况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层层引领、逐级带动,准确把握两会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四、加大宣传

要充分发挥校内各类媒体的作用,深入宣传“两会”精神,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报道党员干部员工学习情况和心得体会等,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党委宣传部

2018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