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学通社记者 阳洁 见习记者 李明灯)5月23日下午,2017届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会在行政楼二号会议室召开。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委员、校长胡仲军出席并讲话。
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副校长夏力主持会议。
会上,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教务处副处长王青回顾了2016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情况,介绍了2017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及审核情况。与会人员围绕2017届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的具体问题展开了讨论,并提出了改进和完善的意见。
在听取与会人员讨论后,胡仲军对2017届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提出指导意见。一是要按《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做好2017年学士学位授予工作,防止留下“后遗症”;二是要做好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学生的思想工作,解决好遗留问题;三是学位授予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有效地解决新形势下学位评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编辑 刘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