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二师院文明〔2016〕7号
关于评选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5—2016年度
文明科室、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激励全校教职工更加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5——2016年度文明科室、精神文明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激励全校教职工更加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5——2016年度文明科室、精神文明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设置
1.文明科室 :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占总科室数的20%,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科室总数涵盖综合办公室、教学办公室、学工办公室以及教研室。
2.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占在册教职工总人数的10%。
二、评选条件
文明科室和精神文明先进个人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三、名额分配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申报推荐名额详见附件2。
四、评审表彰办法
本次文明科室、精神文明先进个人评选,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根据名额分配严格组织评选工作。经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选、审核、公示的被推荐文明科室和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文明科室申报表》(见附件3)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4),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具体。并将申报表报送校文明办。
候选科室和个人确立后,报校党委审批,由校党委研究决定。评选结果将在校园网主页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再进行表彰。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2016年10月14日(周五)前将全部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报送到行政楼502室。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按照要求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王晓路,电话:87943516。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引下,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良好文明风尚。
(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制定科学的评选方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候选对象要优中选优、得到广大师生公认。所有推荐名单都要在总支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以申报、表彰先进为契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不断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附件:
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文明科室、精神文明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文明科室、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文明科室申报表
4.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申报表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6年9月30日
2016年9月30日
附件1: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文明科室和精神文明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文明科室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育人为本、立德树人,积极投身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中,圆满落实学校、部门各项重点工作及科室各项目标任务,积极开展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研究活动,科室整体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二)科室制度健全,管理科学,作风民主,能充分调动科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科室成员之间团结互助,和谐奋进,有全局观念和整体意识。
(三)科室成员能刻苦钻研业务,一切从服务教学、育人为本出发,不断改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态度,工作效率高、质量好,本年度内无任何教学事故或差错以及违反校规校纪事件发生。
(四)积极参加学校及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二、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一)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立足岗位,扎实育人,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和专业技术,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道德意识;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治学严谨,在培养高素质人才等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深入学院、深入班级、深入教室、深入寝室、深入社团,努力做到教学相长,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三)有良好的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和各项文明公约,思想健康,举止文明,诚实守信,助人为乐,在师生员工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家庭和睦、尊老爱幼、邻里团结,积极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创建各项活动。
(五)有较强的创建意识。积极参与学校组织开展的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有良好表现。
附件2: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文明科室、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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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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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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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第一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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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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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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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第二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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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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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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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工作处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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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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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第三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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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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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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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刀泉校区安置办公室直属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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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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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洲校区办公室直属党支部
|
1
|
1
|
教师教育学院党总支
|
1
|
2
|
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
|
1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
2
|
3
|
教育科学学院党总支
|
2
|
5
|
文学院党总支
|
3
|
6
|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
2
|
8
|
数学与经济学院党总支
|
2
|
7
|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
|
2
|
7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党总支
|
1
|
4
|
管理学院党总支
|
2
|
8
|
计算机学院党总支
|
1
|
7
|
艺术学院党总支
|
3
|
8
|
体育学院党总支
|
2
|
5
|
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党总支
|
1
|
4
|
图书馆(档案馆、信息化办公室)党总支
|
1
|
6
|
书刊发行与期刊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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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后勤产业集团(资产经营公司)党总支
|
3
|
5
|
合计:文明科室41个,精神文明先进个人107名。文明科室名额按照总支(直属党支部)总科室数的20%计算,并对规模较小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给予适当倾斜;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名额按照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册教职工总人数的1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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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文明科室申报表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科室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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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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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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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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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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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1000字,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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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创建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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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800字,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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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推荐意见
(科室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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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推荐意见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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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5—2016年度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申报表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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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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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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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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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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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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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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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与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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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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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不超过800字,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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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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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属实,如若存在虚假信息,愿意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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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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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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