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二师院党〔2016〕13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因机构和人员变化,学校党委决定调整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结构
组 长:张国秀
副组长:许邦官 黄 颂 夏 力
成 员:左林霞 周 忠 谢 民 张 赟 方 喻
刘儒国 王学平 彭 敏 徐 晓 田恒平
匡国珍 杜 勇 尹德蓉 熊华生 金殿中
刘 晖 刘 原 王志民 严莉萍 石嘉志
戴正华 邹 丹 雷静和 成新华 王 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方喻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儒国兼任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全面部署和安排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方案并执行。
(二)调查研究学校大学生思想状况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状况。
(三)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机制,提供必要的场所和经费保障。
三、运行机制
(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关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对各成员单位提交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形成议题,提交领导小组研究。
(三)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研究解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