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学通社记者 洪天翼)3月5日下午,“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陈旗在校图书馆一号报告厅为师生带来了一场“法律与生活”的专题讲座。省妇联副主席高勤、权益部调研员罗琼兰,校长胡仲军等参加了活动。
“法律的最初提案一定是来自民间的行为规范和人民约定成俗的基本准则。”她以排队为例,人们有了排队的习惯,法律再将其制度化。她提出,“法律是有感情有温度的”,例如,对“70岁以上老人取消极刑”等刑法规则的调整。
陈旗并不否认法律的不完美:“法律是固定的,有时有的法律条文很难保证我们的权利。”既然如此,为什么要亲近法律?陈旗回答,“任何法律条文,都有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基于法官内心的道德明善,来帮助我们寻找法律背后的正义与公平。”
陈旗强调,法律对女性的保护是以平等保护、关怀弱势群体为前提的。她认为法律不可能单纯地增加女性的幸福和安全感,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将婚前财产划分得很明晰,这让许多女性认为这个法律是保护男性的,但她指出:“女性的婚前财产也是女方的,你的丈夫不会因为跟你生活获得任何权益。”陈旗建议女性,要为自己预设更好的人生发展规划,多读书,才会拥有独立的人格,能够承担与男性一样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