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新闻宣传管理,确保新闻稿件质量,及时、高效地发布新闻信息和最新动态,为学校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现就校园网首页新闻的编审发布工作通知如下:
1、校园新闻的编辑发布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宣传部负责具体实施。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文责自负”的原则。
(1)由组织(主办)单位负责向宣传部报送新闻素材或新闻初稿。各单位报送的新闻稿件,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宣传部收到的新闻稿件视为报送单位负责人已审核,同意报送发布。
(2)各报送单位对稿件内容的政治性、准确性、真实性等负责。
(3)宣传部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宣传口径,对各单位报送的稿件进行选择性发布,或进行相关编辑和修改后发布或不予发布。
3、校园首页新闻稿件内容主要包括:
(1)学校重要会议、重大事件及重大的全校性活动;
(2)教学科研、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服务、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重要动态;
(3)具有重大影响的学术交流活动和重要的科研成就;
(4)具有较高新闻价值,有一定的启示、借鉴及推广意义的创新性活动或典型事迹;
(5)部门或师生参加国家级、省部级重大赛事活动,获得荣誉或奖励;
(6)国内重要媒体对学校的宣传报道等。
4、对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活动内容等相同属性的新闻稿件,只发布第一时间上传宣传部的首篇报道,其余稿件可在“红旗飘飘”网站发布,如在报道内容、角度等方面新颖并具有特色的酌情发布。
5、为维护校园网主页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一般的工作通讯稿件,如日常工作安排、工作例会、常规活动等,在“红旗飘飘”网站或所属部门网站上发布。
6、为确保网络新闻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新闻稿件质量,各单位须指定1至2名通讯员负责本单位新闻稿件的撰写,重大活动新闻4小时以内上报,一般不超过24小时发布。新闻事件发生2天后报送的稿件原则上不予编审发布。
7、其它相关事宜由宣传部负责解释。
宣传部
2014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