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师德在我心”青年教师演讲比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9-26浏览次数:570

鄂二师院党宣〔2012〕3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二级工会:
        为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建设,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自身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提高教育质量,党委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校工会联合开展“师德在我心”青年教师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活动开展,大力弘扬我校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情操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精神风貌,积极营造师德师风建设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师德修养,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蓬勃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演讲比赛活动开展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师德在我心”青年教师演讲比赛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小京
        副组长:夏力   蒋小燕  李晓华 何京敏
        成 员:各院(系)党总支书记

三、演讲主题

      “师德在我心,奉献在二师”

四、演讲内容

        1、围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自己或身边的先进教师、先进集体典型事迹为题材,展现我校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立足本职,创先争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良好师德风范。
        2、结合自身教育教学经历,阐释青年教师对师德建设重要性、新时期师德的内涵、评价标准等问题的理解、感悟和体会。
        3、典型事迹与鲜明理念相统一;主题鲜明、突出、深刻;立意高远、观点正确、逻辑严谨;内容充实、具体,富有启发性,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号召力。

五、参赛对象

      全校45岁以下教师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六、比赛时间

      2012年4月10日至2012年5月4日

七、比赛规则

        1、使用普通话站立式脱稿演讲,着装、仪态自然大方。演讲时间控制在8—10分钟,不足时或超时每10秒扣总分1分。
        2、比赛分初赛、复赛,初赛由各院(系)组织实施,在4月30日前每院(系)选拔1名青年教师参加学校复赛,复赛定于5月4日下午2:00在校大礼堂举行,选手抽签决定顺序,评委现场打分评选,现场颁奖。

八、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根据参赛选手综合得分高低,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九、评分标准

     演讲比赛从演讲内容、语言表达、形象风度、综合印象、演讲效果五个方面对参赛选手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比赛评委由学校演讲比赛活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组成。评委打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汇总后取平均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同分,则精确到后三位,依此类推。


    
(一)演讲内容 (35分)


        1、演讲内容能紧紧围绕主题,观点正确、鲜明,见解独到,内容充实具体,生动感人(15分)
        2、材料真实、典型、新颖,事迹感人、实例生动,反映客观事实,具有普遍意义,体现时代精神(10分)
        3、讲稿结构严谨,构思巧妙,引人入胜(5分)
        4、文字简练流畅,具有较强的思想性(5分)


       (二)语言表达 (35分)

        1、演讲者语言规范,吐字清晰,声音洪亮圆润。(10分)
        2、演讲表达准确、流畅、自然。(10分)
        3、语言技巧处理得当,语速恰当,语气、语调、节奏张弛符合思想感情的起伏变化,能熟练表达所演讲的内容。(15分)

(三)形象风度(15分)

      演讲者精神饱满,能较好地运用姿态、动作、手势、表情,表达对演讲稿的理解。

(四)综合印象(5分)

      演讲者着装朴素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有风度,富有艺术感染力,上下场致意、答谢。

(五)演讲效果(10分)

      演讲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吸引力和号召力,能较好地与听众感情融合在一起。

十、活动要求

       1、各院(系)必须高度重视此次师德演讲比赛活动,认真和精心组织青年教师参加比赛。
       2、参加复赛的选手在比赛前20 分钟抽签,必须准时到场参赛,超时未到视为弃权。
       3、各院(系)务必于4月30日前将参加复赛选手名单报党委宣传部,报名时请提交书面演讲材料20份,联系人:陈戈 联系电话:87943026。

党委宣传部    人事处    教务处    校工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